——学院教师两次探访拱墅区城管局,看望实习生
2012级法学院学生“专业实习”于7月初拉开序幕,拱墅区城管局作为法学院签约实习共建单位,一直在行政管理专业、法学专业学生的校外实践与实习中给予大力支持。今年6月,拱墅区城管局成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第一批院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暑期共接纳22名法学院学生进行为期2个月的实习,其中行政管理专业12名,法学专业10名。
作为院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的第一个年头,行政管理专业与拱墅区城管局的实习合作在继承原有合作模式的基础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第一,发挥专业所长,实习生岗位分配细致周到。在前期实习同学岗位分配与实务导师人选的拟定工作中,充分考虑两个专业学生的专业特长与能力特长,几经讨论,最终为22个实习同学选定了合适的岗位与实务导师。
第二,明确实务导师的职责,并实行一条龙管理。拱墅区城管局为每位实习生配备了实务导师,选拔的实务导师均为科级以上干部,拱墅区城管局对实务导师的职责进行了清晰的界定。在实习指导中,要求实务导师实行实习生指导、监督、考察、校内教师回访的实务导师一条龙包干管理服务。
第三,发挥实习生特长的同时补齐短板。实习期间,校内指导老师与实习单位实务导师加强沟通与交流,对学生在实务工作中的各种表现进行预判与分析。有的同学动手能力强,但文字功底弱;有的同学性格外向,沟通能力强但细心不够;针对每位同学的特点,实务导师精心指导,在发挥学生特长的同时,注重对学生短板的锻炼,让学生在实习中有更多的收获。
暑期实习期间,学院领导对该实践基地的建设给予极大的重视,7月21日,在实习开展第3周,学院教务部黄召副部长、付红初老师与行政管理专业孙雁老师、张岚老师、佀传振老师、周鲁耀老师一起,走访了拱墅区城管局,看望了正在实习的同学。在拱墅区城管局的会议室,来访教师、实务导师与实习的学生进行了交流,黄召副部长认真听了同学在实习中的一些感悟以及实习遇到的困难,并鼓励他们克服炎热天气,珍惜实习机会,只有多学、多想、多问,才能领悟到所学专业的实务技巧。

8月20日,实习最后一周期间,法学院袁继红副院长以及方洁、孙雁三位老师再次来到拱墅区城管局,对实习单位表示衷心感谢的同时,逐一走访每个部门,看望实习生,与每位实务导师进行交流,对实习生近2个月的表现进行细致回访。实务导师对学生的表现给予较高评价,赞扬我们学生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够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对实习单位交代的任务一丝不苟。实务导师同时表示,实习生工作中也表现出了公文写作技巧与沟通能力的薄弱,这两方面的能力是现代职业技能的基础,我们同学应有意识地在今后的学习中夯实。在与实习同学的交流中,同学们表示从最初被动进入实习单位到离开前的恋恋不舍,大家觉得实习收获了很多:比如自身职业素质的提高,特别是人际交往能力和做事的技巧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比如学到了如何把专业知识用到与实践的结合;比如眼界的拓宽,从新闻报道中了解到的城市管理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有了更多的思考与感悟。除此之外,同学们觉得收获更大的是一份珍贵的友谊,一份与实务导师与同事建立起的深厚的友谊。

图:陈志文 文:孙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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